最近這幾年一直不斷有國家可以免簽旅遊,而在2012年最令人振奮的當然是在美國通過讓台灣免簽了,在 11/1 將式上路,這也讓大家終於不用再花費大把金錢跟時間去 AIT美國在台協會 辦簽證囉!
免美簽通過對台灣在國際上可說是跨出了一大步:
- 美國給予免簽的條件之一是這個國家的居民在美逾期居留不超過3%。台灣這個數字已降至2%。
- 美國免簽證計畫中,參與國的被拒簽率需低於3%,而台灣人在去年已經降至2%以下。
- 台灣加入免簽計畫後,將成為繼日本、韓國、澳洲、紐西蘭、新加坡、汶萊之後,第7個獲得美國免簽證待遇的亞太國家。
- 美國給予全球37個國家免簽待遇,台灣是唯一一個非邦交國。
不過免美簽可不是就代表你什麼事都不用做就可以去美國唷!
還是需要進行申報,也就是 申請 ESTA。
所謂ESTA,英文全名是Electronic System for Travel Authorization,在中文版網頁上是旅遊許可電子系統,也就是讓你進行網路申報的系統。
在開始之前,你需要確認你有以下的東西:
- 必須持有效期6個月以上的中華民國「晶片護照」。
(如果你還是傳統條碼的,趕快去換一本新的吧!) - 必須持有有效的信用卡 (需要繳交14美金的申請費用)。申請系統僅接受以下信用卡: Master卡、VISA卡、美國運通卡及Discover卡(JCB、大來卡)
- 請確認赴美目的,只有觀光、短期居留等目的,才有90天的免簽待遇,實習、留學、訪問學者、洽公、文化交流、親善訪問等目的並不在免簽範圍。
- 請在入境前 72小時 申報。
雖然說72小時前申報即可,不過還是建議確定行程之後可以提早申報,如果有問題,還可以改去辦一般的簽證。
在ESTA申請通過之後你就可以享有持台灣護照,兩年之內可無限次入境美國,單次最長可停留90天,非常方便。
想知道ESTA的申請流程,請參考【美國免簽證怎麼辦?超詳盡!!圖解旅遊許可電子系統(ESTA)申請流程】